农民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主体,农村发展电商的根本问题就是为让农民现有的小生产能更好地去对接大市场。因此,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成败得失,在于农民是否具有订单权和定价权,一定要树立“为农民、靠农民”这样一个基本观念。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今日村庄就要变成电商村,可以通过各种平台实现交易,这一定是个趋势,这样的电子商务为无数的草根实现他们的中国梦创造了条件。另外一个趋势,就是回归传统的社交营销。比起城里人,农民信息化、组织化程度较低,农村电商在顺应趋势的同时,应该找到更适合农民运营的电商模式。
目前农村的电子商务可归为“自上而下”型和“自下而上”型两大类。从运作主体上来看,“自上而下”常常采用的是政府投入、企业化运作的方式,“自下而上”则更多体现的是农民市场的主体身份,而农民更多的是以家庭为单位起步。
从经营目标上看,“自上而下”解决农民买卖难的问题,由政府来推农村电子商务;而 “自下而上”可以激发农民积极性,解决的不是农产品的买卖难问题,它更趋向于帮助农民自己创收。
以上两种农村电子商务,农民在对接市场这一点上有明显区别,“自上而下”的时候,农民对接市场是经由一个中介来实现的,在订单权、定价权上往往话语权很小。而在“自下而上”的这种方式上,农民对接市场就非常直接,一下子就可以和买家、交易伙伴进行对接。他可以平等地去谈价格,在订单和定价上拥有很高的话语权。
国家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营造了好的环境,我们顺势而为而且要注重时效为本,看一个地方农村电商的发展,一定要看它的时效,看农民在这个过程中是不是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农贸易家与农好123(nonghao123.com)在发展农村电商的道路上 “因地制宜”,让农民自己真正成为电商的主导者,享有自由的定价权和订单权,大大增加了农民积极顺应时势的勇气,加强了农民为自己创收的动力。区域性、本地化特性正是农村电商发展的主流,为农民创造的自由、个性化服务环境,亦能使农民的电商事业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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